民事诉讼影响移民吗?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事实,即:无论是否进行民事诉讼,如果犯罪或者违法犯罪的事实存在且被法院最终裁判有罪(包括宣告无罪)的,均会影响移民。 此处所述“诉讼”,并非指代刑事、行政诉讼,而是指代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争议,在现代国家多通过合同、侵权等相对明确的规则性文件予以规范,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案件。虽然本质上仍属公法上的义务承担方式,但因其调整对象具有相对性,故对公民权利的影响较为有限(相对于刑事司法措施而言)。当然,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产生较严重的后果——例如,作为被执行人而受到限制消费令的限制;作为失信被执行人而被列入黑名单。但这已经明显有别于剥夺人身自由或者公开曝光的刑事司法措施。
至于你关心的可能影响移民的情形,大致如下: 第一,因拖欠税款、罚款或者其他公共事业费,而由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这会导致申请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人们查阅,严重失信的申请人可能会面临行政拘留的风险。
第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责令停止实施许可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行政许可证书,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经营性的违法行为,并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这里可能被吊销的行政许可证件包括各类许可证、执照或者资质证等。被吊销许可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登记书的单位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
第三,作为被执行人,而且经查实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有权裁定中止执行。
第四,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申请破产又没有财产供执行的,法院可以直接裁定终结执行。 还有诸如证券市场禁入、限制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等,虽未直接导致被执行人收入减损,但由于同时可能影响到被执行人的信用评级和商业机会,进而影响申请人债权的实现,亦应属于消极影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