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摩大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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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日本历史上著名的丑闻,“多摩大学校长贪污事件”(也称为“多摩帝国大学不名誉投书案”) 1983年5月24日,日本国立多摩大学教授森冈正弘收到一封匿名信,指控他在担任国立研究所主任期间,利用研究经费私自购买股票以及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骗取了巨额财产。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从1976年到1983年间,这位著名遗传基因研究的领军人物,利用自己的身份和权利,通过空壳公司、假名账户来隐藏真实投资,侵吞了高达8亿日元的科研经费(约合4400万元人民币)。 更让人吃惊的是,被侵吞的基金不仅包括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还包括学生奖学金和生活费。不少来自亚洲各国的学生遭到牵连,他们的学业因此受阻,有的人甚至因此失去继续留学的机会。 森冈教授被捕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承认是自己故意伪造了账单和记录,以非法手段侵吞了研究资金。

1987年2月,东京法院以欺诈和渎职等罪名判处森冈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5亿元日元(约850万元人民币)。 判决宣告后,一审法院认为量刑过重,要求二审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1987年10月,东京高等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时,森冈对犯罪证据逐一进行了辩解,他说自己并非出于贪婪和恶意而实施犯罪,相反,是为了能够独立地开展研究所需要的研究才动了念想。因为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合伙人,才导致了今天的局面。对于因自己的罪行而被打断前程的留学生,他深表歉意,但他认为,由于法律允许博士期间的研究报酬,所以不能将他所用的钱全部归为非法所得。 最后,法院采信了森冈的解释,认定他是出于善良动机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属于偶然的过失犯,于是改判其有期徒刑10年,缓刑2年执行。

这个案件在日本历史上极具影响力,成为了“道德堕落”“世道浇漓”的一个象征。 在本案中,被告森冈正弘虽然最终受到惩处,但检察机关却以同样的数额对其科处了罚金刑。这种“罚当其罪”的裁量结果,显然会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使人们产生敬畏之心而不敢随意触犯法律。同时,本案的定罪处罚也表明,无论是身为名校校长还是普通员工,只要实施了贪污行为,都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不可有任何的例外。

顾晓丽顾晓丽优质答主

多摩大学的校风,其实和早稻田差不多吧 比东大自由多了(毕竟没有东大那么高门槛);比帝大认真多了(毕竟不像京都那样散养)……

但要说多摩大学是“垃圾”那也太过了 在我看来一所大学怎么样要看这所大学毕业的学生怎么样 多摩大学毕业生如何的答案很简单 这所大学培养出日本前首相鸠山由纪夫这样的政治家的概率是1/2800(以他去世时统计的人数为基准)。

所以嘛 从这个角度上看 我觉得多摩还是很好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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