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签证官可以直接拒签吗?
这个题目有点误导人,因为面签的时候,美国签证官没有拒签的权利! 所谓面签就是面谈,跟签证官面对面交谈,而面谈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证明你有足够的理由去美国后按时返回中国。所以签证官会问你很多问题来考察你的回国意愿及能力是否足够,如果签证官觉得你的理由充分并且有能力可以按时返回中国的话就会发给您签证;反之,签证官则会拒绝您的签证申请并给以拒签原因解释。 根据美国移民法和领事馆的规定,即使签证官认为申请人有拒签的危险,他也必须给予申请人说明理由的机会(interview),然后由申请人自己决定是否需要申诉或重新申请。
那么为什么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觉得签证官好像可以直接做出拒签的决定而不必经过上面那些程序呢?我想这是因为某些被拒签的人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于是他们去找领事馆讨要说法却又吃了闭门羹的结果吧。其实对于领馆来说,他们是不会直接拒绝申请者请求的,除非是申请人主动放弃,否则领馆都会尽量给出合理的拒签原因的(比如领馆说“您提供的资料不充分”、“我们怀疑您有移民倾向”之类的就是合理的原因)让当事人自己去研究解决。事实上,这些理由虽然简单但实际非常难于反驳和解决-比如说“移民倾向”这种主观上的判断就根本无法用书面证据来佐证了。因此很多被拒签的人就误以为是自己撞上了运气不好,下次准备更充分的材料就可以通过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申请者提供了1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以及在职证明等文件之后还是被拒签了,那他绝对不是因为材料的充分性的问题而被拒的。至于真正的原因是?我只能说“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