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允许双国籍吗?
不少的中国家庭会选择去德国,毕竟德国的经济科技文化发展得都很好,但是在德国居住一段时间后会觉得自己好像多了两个国籍一样,因为德国人和中国人的生活非常不同,德国的各种细节都非常值得好好学习,当然也会有不少的人觉得德国生活太单调了,甚至想拥有两个国籍。那么德国允许双国籍吗?
德国不允许双重国籍,根据《国籍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国人只能有中国国籍,同时,也不得拥有其他国家的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对我国国籍问题的基本法律规范,其他各有关专门法规、规定及章程,都是它的具体体现和实施。该法对于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基本原则、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的基本制度、国籍制度等都作了规定,对于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国家稳步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允许农民进入城市落户”精神,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时即具有中国国籍。”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拥有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确定外国国籍后,即不能自动拥有中国国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受国籍排斥不受限制地享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士内居住在外国所享受的权利。”
只要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德国人,孩子一出生就属于德国国籍,但是如果在生之前,父母双方中有一方是外国国籍的,那么孩子出生之后就会同时获得这个外国国籍,也就是说,孩子出生之后就有两个国籍,选择其中一人即可,如果双方都是外国国籍,那么孩子出生之后就是外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