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政府要支持艺术家?

骆霞骆霞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们要弄清楚“支持”的定义是什么。我这里所说的支持指的是政府通过公共财政对某一项目所提供的经费的支持;而非广义上的政策、资源等对某一项工作的帮助。 所以这个问题其实可以转化为: 为什么政府要为某个项目拨发相应的经费? 之所以探讨这个问题的意义在于我们经常会看到某些项目的申请报告,其中会罗列该项目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种种影响和作用。

基于此,我们认为这个项目值得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进行开发。但是,这些作用真的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吗?又或者是仅仅停留在想象阶段的美好祝愿? 作为一个在高校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的人员,我可以很明确地说,大多数的项目研究是在“瞎折腾”加“烧钱”。

我相信,如果在研究开始前,能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来衡量这项研究的价值(即前面所说“看得见摸得着”的影响)就好了。然而现实情况是,很多时候,我们在项目申报的时候都不得不加上一条预期目标:为XXX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至于这个理论依据是不是能够找到,是否在研究过程中得以验证,是否真正具有指导实践的意义,就不得而知了。如果这个时候政府还继续为这种缺乏有效监督和评估的研究项目提供经费支持的话,我想问一句,这些钱究竟花在何处?到底是为了科学研究还是为了满足研究人员以及申报者的欲望? 如果政府需要为所有的科研项目都设立一个最低限度的评判标准(这就是说,即使无法判断其研究成果的价值,至少也得证明没浪费太多资源)该有多好!

可惜的是,现在的科研评价体系过于复杂,牵扯到太多的主观因素。这一点不仅局限在我国,即便是以重视基础研究著称的美国也是如此。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对科研成果的评价往往取决于研究者个人的能力、影响力以及其在学术界的地位;而与研究本身的内容、价值乃至成果的转化可能性的关系并不大。

所以,我们的研究工作经常是围绕着如何取得有分量的成果(也就是得到认可),而不是从实际的需要出发提出问题并进行深入的研究。 当然,我不是说不能从个人角度来评价研究结果的价值,我的意思是指不应该把个人评价等同于科学评价。任何一项科学研究的成果都应该有自己的研究标准,即使是探索性、实验性或者观察性的研究,也应该有自己的规范和方法。

当一项研究未能达到这样的基本标准时,无论它的结果多么诱人,都必须予以排除。 我们需要建立一套符合科学本质的评价体系,而不是简单地借助行政命令或手段来达成我们期待的结果。否则只会事与愿违。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