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怎么签证日本?
根据2015年9月1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因私人事务赴日办理签证应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普通护照手续;因私事前往已同我国建交国家办理停留、居留手续或者参加该国公民的国籍仪式及具有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加入或退出该国国籍手续的,由公安部授权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 因此,广东户籍居民申请赴日本签证需自行向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普通护照(可在该网站查询受理机构)。
一、护照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申请表》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48X33mm)二张(可以在办证现场拍照);
(二)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提交复印件;如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三)交纳护照费;
(四)提交与护照照片相同的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填写《护照照片检测记录表》(此表可以在办证现场领取);
(五)因公出需要递交“因公护照”的申请须提交外办有关批件原件;
(六)属于登记备案人员的还需按相关规定提交相应材料。注:请申请人务必仔细核对申请表格的内容和填写事项是否准确齐全,所提交的证件是否齐备、真实、有效。如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不予签发的,后果自负!
二、受理机关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之一
电话:(020)87685966-4269/429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关于护照签发时限 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文件的通知规定收取护照工本费收费标准为:
(一)护照:200元/本;
(二)护照加页:20元/次;(三)换发护照:200元/本.
以上费用包括证书制作费和复印等必要费用。护照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均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