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都有哪几种签证?
1. 定居:永住者、定住者;
2. 就业:经营·管理·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人员,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公司职员;
3. 留学:学习,研修生(劳务);
4. 家族滞在:永住者、定住者的配偶和子女以及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5. 就劳:就职许可等被承认的就劳外国人;
6. 观光:短期滞留(3个月以内); 7. 交通:飞机,船,火车等的乘客;
8. 再入国许可:已在日本入境过的签证持有者再次入境时的许可。 9. 日本人・永住者的配偶者和未成年子女的再入国许可: 在日本的日本人或永住者的配偶者和未成年子女的再入国的许可。 还有以下特别签证: 10. 日本人的配偶者和永住者的配偶者,定住者的配偶者的再入国许可:
11. 特定活动签证: 政治,文化,体育,学术等领域中以进行其活动为目的的居留
以上都是日本政府的签证,但都需由入管局签发给外国人。而像银行,邮局,学校等等其他机构也有自己专门的签证种类。这些是由他们自行决定的。如: 大学有留学,就劳,就学等。 东京国立博物馆有特别参观者,研究者。 邮局有邮政代理人,汇款代理人和通訳员等。 从2003年4月起,日本政府实施新的人事法,将“在留资格”统一为“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是申请在日本居留资格的凭证,有效期为一年。申请人应在此有效期内办理完有关手续,取得“在留资格证书”,并凭此证书向入境口岸的日本国驻华使领馆换取入境许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