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签证全部作废吗?
10月29日 最新消息,我刚刚打了北京大使馆电话询问。 被告知:护照上没有贴签章的话,是可以免费再递送签申请的哦! 所以各位不用担心啦~~ 附上电话录音(只放了前半段,后半段是我咨询的) 前半部分就是告诉大家如何申请,以及使馆会怎么处理。
后半部分就是我问使馆是否所有过期签证都是作废的,得到的答案是“是的”。但是我又补充了一句 “那如果我在过期前就申请了取消签证手续呢?" 得到的答案也是肯定的“是”,所以各位如果有这样的打算请速速去办理~! 我个人觉得这句话说的有点模棱两可....
以下是我的问题和其答复 请问现在签证过期的人该怎么办?可以再去申请再入国许可么?还是需要重新去办理签证? 答:签证是否有效和是否在有效期内是两个概念 您的情况应该首先看您的签证类别,如果是以短期停留为目的那么就可以申请再入境许可;如果是长期在留者因故滞留回国,就应该先申请取消在留卡,然后才能再申请入境。 如果签证在有效期内又不想去国外了怎么办?能申请取消出国计划么? 答:如果因故不能前往可以自行申请放弃此次出境。
申请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将申请材料亲自递交到入国管理局申请取消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二是直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取消签证。 两种方法均可。 我是去年6月份去的美国,今年8月底才回来。 但是因为今年5月份开始实行的新规,所以现在我打电话给大使馆,他们让我先回原领馆办理取消签证手续。 是这样的吗? 答:如果您已经持有有效签证而且有明确的赴美目的及行程安排,可以正常赴日前先在中国驻美国使领馆申请办理留学、工作或者其他长期签证,也可以办理再次入境签证。
但是如果签证已失效或签证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则应先联系相关使领馆或者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解决方法。 另外,按照新规定,今后赴海外留学、移民者在境外逗留时间超过两年即被视为长期定居,回国后即使持中国国籍也很有可能失去中国籍。所以建议您还是慎重考虑为好。 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为是长期定居? 答:按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在实践操作中,一般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形将被视为长期定居:
1.在国外连续居住达五年以上且一年内实际居住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2.在国外出生子女已取得外国国籍且未与父亲或母亲任何一方取得中国国籍;
3.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与国外公民结婚并在国外永久居留;
4.持有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长期或永久居留证;
5.拥有某外国国籍并具有完全政治权利。 对于上述五种情形以外的其他情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判断。 谢谢解答,麻烦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