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双认证怎么办?
双认证,即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级及以上公证处和法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对中国公证书和使领馆出具的法国领事认证之间的互相认可和承认。
认证的资料:
1、中国的涉外公证部门(主要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直属的公证处和中国国际公证协会)出具的经法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可以接受的公证文书或文件复印件;
2、申办人的有效护照;
3、填写好的认证申请表(法国公证处领取);
4、应支付法国总统认证的手续费(含欧盟认证费、代办费)。
哪些材料需要做法国双认证?
1、未经法国双认证而出具的律师见证、董事会决议、经过公证的中国契约、契约附件、公司注册证书、协会、社团登记证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如直接提交的法国使馆或领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文件)。
2、国外官方文件,未进行法国双认证的国内单位无法承认其法律效力。
3、个人文件,如结婚证书、出生证书等,未经法国双认证,可能会被认为无效。
4、其他可能被国内法律认定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经国内公证的美国大学学历证明,须先经过美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后,再办理法国双认证。
哪些材料不需要做法国双认证?
1、已经在中国进行合法登记的配偶之间的再婚登记(离婚、丧偶),无需申请办理法国婚姻状况证明。
2、在法国院校毕业后取得的文凭,可直接用于求职。
3、在国内公证处办理的婚姻状况证明,无需经过法国双认证。
4、其他可能不需要进行法国双认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