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流了加拿大要报税吗?
要报的 虽然你在国内拿了工资 但是你现在是加拿大居民纳税人(Resident)
因为税收归属原则是“居住地”原则,即你的收入所得税归属你是税务居民所在的税局征收管辖。 当然你可以选择不报,但是后果…… 你可能得不到退税 在申报时可能会收到税款罚款或者利息 严重的可能被加征30%的消费税(GST/HST) 更严重的可能会涉及刑法,构成偷税漏税。
注意!!! 根据国税发[2009]079号文件《关于加强国际旅行证件持有人申请退税管理的公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旅客负有办理退税申报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1. 对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出入境旅客: 在国外实际居住在国外的天数低于6个月又有纳税规定的,应当缴纳税款,并办理退税;
在国外实际居住在国外的天数高于6个月的,不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需办理退税的,可以申报退税。
2. 对在中国境外取得收入(包括境外工资和境外劳务报酬)的出入境旅客,无论是否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机构场所,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申报缴纳其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一)持有中国护照并在当地居留超过一年(含一年);
(二)虽持有中国护照,但不在当地居留,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从中国内地到海外移民并取得外国国籍的;
——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特区到海外移民并取得外国国籍的;
——“华侨”回国定居并在当地取得暂住证的;
——被派遣出国工作的人员,因故长期停留在国外而没有回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