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绿卡相当于什么作用?
美国绿卡(United States Green Card),正式名称是“有条件禁止入境证明”,是指美国政府发给美国永久居留权资格证书。“美国人”是指获得美国宪法规定的自由移民权利的人,而具有美国居留权的人并不等于是美国人,他们只是美国人有可能成为的人。
绿卡持有人称为pr,即Permanent Resident,也就是“永久居民”的意思。但“永久”并不表示永远有效,美国绿卡持有人要是想永远地保持“永久居民”身份,每18个月平均至少要进入美国一次并保持居留超过一半的时间。
根据美国移民法,美国公民有权根据人道或同情的原因,为在美国境外的21岁或其以下且未婚的子女、配偶或父母申请绿卡。但是,如果父母是美国公民,子女不满18岁,父母不能为了子女申请绿卡。
美国绿卡持有人还是本国公民,只是增加了一些美国居民的福利与待遇,同时,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与责任。在美国的居留权原则上以公民待遇对待绿卡持有人,如房屋、汽车及衣物等财产税、教育和使用公共基础设施等的权利,在行使各种投票权及其他民主权利上亦享有绿卡持有者待遇。但是,与真正的美国人不同,美国对绿卡持有者有许多限制,如不能选举或者被选入国会,不能竞选总统或工作签证的限制和外国人居留权利的限制等。
绿卡持有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美国公民,而美国公民则不能转换成为外国公民。但是只要成为美国公民,也就自然获得了外国国籍。美国宪法规定,只要一人是美国人,他就成为这个国家的公民,而无须经过任何承认的手续或加入的仪式。美国宪法中没有“入籍”或“加入”美国的规定。
美国“绿卡”对于美国人来说并非是一个“绿卡”,对于非美国人来说,则又是一个“绿卡”。但是,从字面上解释,绿卡是发给外国人作为进入美国许可的一种证件。美国移民局负责发放、管理和取消“绿卡”,绿卡持有人要每年或每两年去当地美国移民局报到,进行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