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日本能带什么药品?
日本药事法规定,除特定药物外,禁止进口和发售含有兴奋剂类药物、镇痛剂类药物、催眠剂类药物、抗高血压类药物、抗癌类药物和中草药等成分的药物。 因此以下药品严禁入境:
1.具有兴奋剂特性的药品: 如麻黄碱、异丙肾上腺素。
2.具有麻醉剂特性的药品: 如吗啡、哌替啶(杜冷丁)。
3.具有镇静催眠剂特性的药品: 苯巴比妥、氯丙嗪、地西泮;
4.具有止泻作用且不含抗生素的药品: 如盐酸小檗碱(黄连素);
5.具有抗菌作用的药品: 小青衫液(含靛蓝色素)、熊胆胶囊(粉)及青囊丸(粉)等含雄黄药剂。
目前,我国有600多种药品被列入管制清单中,其中90%以上为处方药,需要医生开具医嘱后服用。而因处方药的用药依赖性相对不强,患者又常需长期服用,一旦回国,这些药品很可能成为违法行为。
此外应注意的是,即便是在国内合法购买的药品,也可能因为在日本无法开出,而被作为违法药品进行处理哦~ 有患者回国前买好了药品,却由于海关不让携带,或者当地医院没有该种药品而急得团团转,实在是很可惜! 在日华人代购圈流传着这样一段话:“感冒发烧类:快克、泰诺等,消炎止痛类:芬必得、扶他林等,消化类:吗叮啉、雷尼替丁等,皮肤类:皮炎平等,这些在国内常见药都还好。但像新斯的明、力贝生这种,属于神经类药物,还有万适宁之类的抗过敏药都属于违禁药品不能带。” 所以大家在回国前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行李,不要带违法药品,也不要轻易尝试托运,否则损失就大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