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留学纳税人怎么算?
留学生是税收政策照顾的对象,不是纳税人的概念。 留学生群体不同于海外华侨,因为海外华侨回国投资、购买房产、买车等行为都会影响国内经济的增长和税收的收取。所以从2011年开始,国家为了鼓励海外华侨回国创业而推出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其中就包含了留学生。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居民进口自用物品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对华侨及港澳台居民进口自用物品的税收做出了明确规定: 对华工及港澳台地区居民从境外带进的物品不征税,但下列物资除外:
一、烟、酒、饮料等消费品;
二、电视机、计算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生活类电器,但自行车、手表、眼镜、餐具等非家电类生活用品可以免税带入境内;
三、汽车、摩托车、游艇等交通工具,但自行车、三轮车、手推车、轮椅可以免税带入境内。
值得注意的是:
第一,上述免税物品是指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居民个人使用的物品。单位进口的属于应税项目的,应照章纳税;
第二,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每次入境可免税带入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日用品。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要按海关规定的税率缴纳消费税和关税;
第三,所有免税商店销售的商品都应按规定交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须缴交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根据最新文件(财关税〔2016〕101号)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全面放开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入境购物限制,允许其进口“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外”的所有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