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lm和香港llm互相承认吗?
不认可,必须重新申请。 美国LLM毕业回国后想在香港从事律师职业的话,需要再次申请香港律师执业证书(具体程序参考: )。 由于中国大陆没有加入国际承认学历的协定里,因此即便你拿到美国的LL.M(Master of Law),也无法直接取得在中国大陆从事律师业的资格;但美国是法律授予博士学位的唯一国家,所以拿到这个学位对于想做国际法的同事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铺垫。不过除了这个原因以外,因为美国整个法律专业的体系设置跟其他两个地方有很大不同,所以从LL.M出来后再去读一个JD(Juris Doctor)会相对容易理解一些美国本土的司法实践。 而香港作为法系接近英美、距离不远且认可度高的区域,是非常值得考虑的备选地区。
1997年之前,香港的法律体系仍然保留英国式的大律师制度,而自回归中国以来,香港虽然在立法及司法上依然保持独立,但在许多方面已经开始向大陆体制靠拢。在2000年后,香港逐渐开始承认内地法学硕士的学位。 但与美国的情况一样,要想在香港成为律师,必须参加由香港律师公会举行的专业考试及面试,才能获取执业资格证。
目前,能够报考香港律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须为具有以下其中一个专业学历的学士或者硕士学位的人士: * 普通法专业硕士(Common Law) - 由英国大学颁授的普通法法律硕士(Master of Laws in Common Law)或相当于上述学位的资格认定。
* 法律文学士/法律硕士 (L.L.B / L.M.) - 由香港或者海外司法管辖区的大学(包括特区大学在内)颁授的法学荣誉学士学位(Bachelor of Laws Honours)/ 法学硕士学位(Master of Laws)。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香港已经逐步开放与内地的双向交流,但是对于人才准入方面的管控依旧十分严格。因此想要通过港校LLM拿到香港律师牌照并非易事。首先,申请人的学历必须获得内地教育部的认可,其次,申请人的考试成绩也须达到公会的严格要求。以近年来的录取情况为例,一般仅有十分之一左右的申请者可以获得录取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