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东多次出租?

阮景明阮景明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 按楼主提供的信息,该房屋在3年时间里被转租了7次(包括首次租约),按照内地法律应该属于多次转租,违法! (第一次租约不管是不是和房东直接签的都属于转租,后面几次如果超过6个月也算)

2. 至于怎么处理,我认为应该分成两个部分来看待这个问题; 对租客来说,首先应当考虑的是租金是否涨价、涨多少的问题,由于内地对租赁市场的管控不到位导致了长租公寓为代表的租赁中介的诞生并获得了暴利。 这些租赁中介们通过各种方法(包括资金优势、舆论造势等)使得市场租金上升,作为个体的我们只能被动接受。所以楼主遇到的这种情况其实很普遍,也很让我们租客恼火,毕竟多交了钱却换不来住得更舒心。 我觉得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作为个人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应对:

a) 找房东协商,要求减租,因为房东把房子多次转租显然是为了获取更大利益,我们的维权对象应该是房东而不是中介;

b) 换房换环境,如果房东不同意降低租金,我们可以寻求换租新环境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只要房租不差太多我还是愿意搬家的哈哈~ 如果遇到无良房东坚决不给降租又不肯换房的,我觉得可以联合同类房源的房客一起行动,给房东施压(比如集体投诉、拒付房租以示抗议等等)。对于房东我们租客其实处于弱势的,只能通过一些手段来共同维权。 对房东来说,显然是不希望发生这种事情,影响自己的资金回笼。所以我们在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不要做违法的事情,合理合法的去主张自己的权利才会让房东和我们相互尊重。不然你吵赢了房东输了法律官司,或者你采取过激手段伤了人进了局子,都是得不偿失的。

以上~~

戎智文戎智文优质答主

任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违反当地法律都被当地法律管治,因此在香港签租约,就必须要遵守当地法律。如果仅仅只是签了一份香港的网签合同,那么大陆法律是不承认这份合同的效力的。如果后来又新签一份大陆的房屋租赁合同,那么这份合同受大陆法律的约束,至于这份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来分析。如果一方不履行这份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在大陆向对方主张权利,要求其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你是在2016年的5月份通过香港的网签系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且是将一个房间分租给两方,即你方跟李某,因此李某也通过网签系统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你将大陆的房屋租赁合同提供给我,根据这份合同的内容,我认为这份合同是无效的,主要原因是该合同的内容违背了大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大陆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你的合同在大陆法律中是属于转租合同,作为承租人有权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即李某。虽然,房屋只能通过香港的网签系统来进行出租,但其性质并未改变,因此,你与李某的合同在大陆法律中属于无效合同。作为你方,无权收取李某的使用费,李某自然有权拒不支付使用费,但其应该支付其居住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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