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移民子女能带出去吗?
结婚移民,是指一国公民因婚姻关系而获得他国国籍的情况。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有关的民事法律中都没有关于“婚嫁迁移”的规定(仅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中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公民申请结婚移民应遵循国外有关结婚移民的规定。 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实施婚姻入境原则,即只有未婚者才能被移民签证进入该国。但也有一些国家或地区采用重婚原则,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该国籍,且满足一定条件即可把另一方接回国迁往定居;还有一些国家采用复合原则,即不管已婚、未婚,只要是双方都有在该国的居留权即可。 如果申请人想以结婚的方式移民,应该先了解拟出国对象所在国家的移民法,看自己是否符合该国的移民申请条件,以免出国后无法得到该国国籍,导致移民失败。 目前,世界各国在实行的移民政策中,大多对申请人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超过法定结婚年龄等有严格要求。以加拿大为例,就明确规定,凡是有过犯罪记录的申请者一律不予批准。如果申请人过去因触犯刑法而被判入狱,即使刑期已经届满,也不再具有申请条件。
有些国家对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要求非常严格,即使双方是合法夫妻也无法自动获得该国国籍。就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例,除非您是上述两国公民且居住在上述两国境内,否则无论结婚证是否为合法取得,移民局均可直接吊销其配偶的绿卡。 申请人及父母最好在申请前咨询专业人士,确认申请材料无误后再提出申请,以免出现因为申请材料虚假而导致拒签,甚至遭遣送回国的情况。如果您对移民申请流程不清楚,也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