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的几种形式?
1、EB-5投资移民 这是美国投资移民的政策,该政策最早出台于1990年,最初的目标是引进外国的投资来促进美国的经济发展,申请人需要在美国投资至少100万美元并在当地建立企业,所创办的企业必须能给美国带来至少10个新的工作岗位。随着项目的发展,2008年政府对该政策进行了修订,将原来的“就业创造”的要求改为“失业援助”,即申请人的企业不需要为美国人创造工作机会,但必须证明没有美国人愿意做这些新工作岗位。
为了吸引高净值人群到美国进行投资和居留,美国国会于2013年7月又对EB-5政策进行了修改,提出“区域中心计划”(Regional Center)并设立4万配额以鼓励外国公民通过在新地区或城市投资的方式实现赴美投资。同时,为了吸引更多的高净值人士及他们的家人实现身份转换,美国移民局和劳工部对职业类签证的政策也实施了多方面的优惠待遇。根据美国最新出台的移民国别收入门槛标准,在中国大陆出生的人员只要拥有美国雇主提供的全职、永久性的职位且年薪达到国别收入标准的,即可申请职业类签证并获得绿卡。而之前这一限额为每年6.5万人,今年已经上升至11.5万人。
2、L1签证 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授予具有高水平专业知识的人士进入美国的非移民签证。获得这种签证的人可以在美国工作和居留,并有机会转为永久居民。这个签证类别分为两个子类:L1A和L1B。前者适用于公司经理、主管或其他专家;后者适用于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等。 申请者必须拥有相应的学历或具备相关的经验,并且是正在被招募公司的必要员工。该公司必须在美成立且申请人前往就职的目的并非是为了获取绿卡。申请人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3、H1b签证 H1b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主要发给从事技术类工作的申请人,如工程师、计算机程序员、医生、护士等的毕业生或其他专业人员。由于H1b实行抽签制,因此是否获批取决于是否幸运地抽中名额。 如果申请人获得这份工作,则必须能够展示自己的专业能力以及该专业的资格证书;此外还需要出示以往的收入证明,证明自己符合新工作要求的资质。一般情况下,雇主会为申请人提交I140表格,此申请表由移民局审核,一旦获批,可以获得条件许可在美国工作。在等待批复的时间段内,申请人可以合法入境并办理签证延期手续直至拿到工作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