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和绿卡的区别?

安凯祥安凯祥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永居”是指永久居留权,是一种赋予外国人或在国外居住的非本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以在该国无限期地居住或永久居留的权利。 拥有这个权利的人,无需申请签证就可以多次进出该国并且必须在境内停留。获得“永居”身份的人可以拥有选择是否回国定居的自主权;而“绿卡”则是指授予外国公民在特定国家的永久居住权。虽然拥有“绿卡”的外籍人士通常也可以自由出入其国家且可在该国有永久居留权,但是通常他们必须每年都办理重新入境手续才能继续保留这一资格(部分国家对绿卡持有者实行单次或多次出入境免签政策)。

“永居”=绿卡+国籍吗? “永居”并不等于绿卡+国籍,两者区别在于: 1、“永居”是对外籍人士给予的一种特权,而“绿卡”则是外国人在一国连续居住满一年或以 上的证明。也就是说,有“永居”者即使出国也能再次进入该国,但没有“绿卡”就可能无法入 境。例如美国对于获得绿卡者提供签证有效期为 10 年,过期不续期或离开美国过久将丧失绿卡; 而中国人获得的永居许可有效期一般为 5 年,到期后若还想继续留在该国须重新申请。

2、“永居”申请者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申领护照,成为该国的公民,享有与当地人一样的待遇。而“绿卡”持有人没有申请难民或移入国籍的资格,不能享受完全当地人的福利,也不能担任公職。

3、获得“永居”一般意味着申请人获得了在当地工作的权力以及与当地婚姻权,因此只要符合条件一般可以申请“绿卡”。但反之就不一定成立。

4、“永居”申请的审核相对“绿卡”要宽松一些,而且费用也较低。 不过,由于每个国家关于“永居”“绿卡”的规定不同且有不同,以上仅是对国内一般情况下的普遍意义解释,具体还请以个人申请为准。 为什么要有永居和绿卡之分? 其实,给外国公民的居留权限分等级(即分“永居”和“绿卡”层次)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控制人口。因为有些国家的人口已经负增长,所以需要严格控制外国人口的流入(像日本就通过严格限制绿卡发放数量来达到减少海外移民的目的)。

有些人虽然申请了“永居”,但因为某些原因可能长时间不在该国居住或者在该国居住的时间没有达到规定的年限,那么他们的永居身份可能会被撤销,甚至会被吊销护照。

空瑞瑞空瑞瑞优质答主

移民,从一般意义上讲,是一国公民(或获得该国永久居住权的人)迁移去另一个国家,定居或者获得另一国的永久居住权。移民不单单是居住地的迁移,还意味着国籍或永久居住地的改变,是一个人从居住国国家到另一国永久迁移的过程。因此,一个人迁去了另一个国家,还不能算完成移民过程,最起码要取得所在国的永久居住权。

通俗点说,只要一个人从他所具有国籍的国家移民去另一个国家,并在该国获得永久居住权,即完成了移民,并不需要取得该国国籍。但取得所居住国的国籍是最彻底的移民。大多数移民者在取得居住国的永久居住权一段时间后,自然化取得居住国的国籍。例如,中国公民迁去加拿大,经加拿大政府批准,取得加拿大绿卡,并在加拿大长期定居,即完成了其移民加拿大的过程。加拿大绿卡就代表永久居住权。如果再取得加拿大国籍,就完成了彻底的移民加拿大的过程。

绿卡是永久居住证的俗称,是政府允许移民在该国定居的证明,或授予在该国定居和工作的权利,相当于一种特殊护照。譬如美国政府发给打算申请成为美国公民的移民,一种能证明其定居身份的有效证明。持有美国绿卡,可以在美国居住、工作和学习,并享有美国公民的待遇,但不能参加选美和服兵役。

世界各国的绿卡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定居和工作,为本地经济发展服务。世界著名的绿卡是美国绿卡,“Green Card”是永久居住证的俗称,后来一些国家效仿美国,亦推行绿卡制度。其他国家亦发行非绿颜色的永久居住证,我国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就是其中之一。

美国的永久居民证(绿卡)是颁发给在持有在美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它可以证明持证者的永久居民身份和在美国合法居住、工作和学习、享受美国公民待遇、自由出入美国国境等权利,但不能参加选美和服兵役。绿卡持有人在美连续居住五年以后,便有资格申请加入美国国籍。

如果某人持绿卡连续一年不在美国,该绿卡失效:如果某人持绿卡连续两年不在美国,且没有任何证明提出该人并不有意放弃绿卡,则该绿卡失效。如果某种特殊原因需在美国工作两年以上,但又想保留其永久居留权,可以申请回美证。

美国移民法规定,绿卡持有人每年必须在美居住310天以上,以便维持永久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性。绿卡持有人到国外后又想返回美国,则无须申请任何签证。但若离境一年以上,则需申请回美证(SB-1)方可再次进入美国。回美证在海外使领馆申请很容易拿到,用以证明持此证者并没有放弃永久居留权。

从上面我们知道,移民和绿卡有区别,但绿卡是移民所在国政府证明该移民永久居住权的证明,是移民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说,取得绿卡即可完成移民过程。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