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多次拒签?
10年底开始办移民,11年年初获批。之后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有立即出境。后来一直申请签证延期,直到15年。 15年开始申请旅游签证打算出国,结果被告知有拒签记录审核难度大!于是开始漫漫申诉之路。
先是给移民官发邮件,阐述自己已经经过2次移民局面试,并且收到邀请信的情况下被告知因为存在拒签历史而无法获得签证;随后又发给移民局首席签证官,同样石沉大海。 于是在16年8月再次启程,以探亲为目的入境澳洲。由于不是申请签证的渠道所以没有被记入DSM系统。
然而好景不长,在第一次签证到期之前,被通知需要缴纳3240澳元(相当于16000人民币)作为滞留金才能继续留在澳洲。否则就必须离开。 当时身处海外且事情突然难以应对,情急之下尝试跟移民局人员“通融”,看是否能少交一点。结果对方态度极为嚣张跋扈,声称他们只认钱不认人,如果交钱晚了或者政府财政没钱了,那也是我的责任。
总之不管如何,必须按时按量交纳滞留金。不然就请自便吧。 虽然最后交了这笔钱,但心里一直很窝火。于是找了家律所准备起诉澳大利亚移民局。律师说只要证明两点就可以胜诉:
第一,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移民局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
第二,移民局人员在办理签证过程中,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 然后根据联邦法院案例指出,如果是移民局错误导致的情况,例如档案丢失等情况,属于不可挽回的损失,因而应该赔偿损失费。如果是移民局工作人员故意拖延,则理应赔付额外开支费用。
当然这些都需要证据来支撑。好在此前有过两次成功签证申请的经验,因此有些材料还是可以拿出来的。 就在准备起诉的当口,却意外收到了移民局的信件,说我的移民申请批准了!居然绕了我一个圈子,先批我移民再拒我签证… 这时候如果还执迷不悟地继续告下去,就显得有点无理取闹了。索性放弃,以退为进。
于是我写了一封长一点的解释信,阐明自己此次前来真的是以探亲为由,并且在澳期间也会按照规定居住并在指定区域活动。同时附上先前申请签证的材料复印件以及一些可以在网上查到的证明资料,如机票酒店订单等作为补充。终于顺利拿到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