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第一批加拿大居民?
在加拿大定居并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是从1967年成为主权国家开始的。第一批加拿大人早在英国殖民时代就在这块大陆上生活了。 18世纪中叶,一些英国移民来到弗雷泽河和新不伦瑞克省地区,希望在这片荒凉的北美土地开垦殖民地,建立家园。他们的移民船队受英国政府派遣,目的是占领北美西部的皮卡地。 在新法兰西(加拿大古称新法兰西)被英国入侵并占领后不久,这些欧洲人遇到了在太平洋西北海岸从事捕鲸和海兽捕捞的夏威夷土著部落。
这些英国殖民者认为它们是野蛮人,因此没有进行贸易或者通婚的打算,他们只是一再提醒自己的殖民者要远离土著人的领地。 但到了19世纪初,白人殖民者已经遍布加拿大各地了,他们开始接触并融入印第安部落,相互之间进行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虽然欧洲白种人拥有先进的生产力,但是他们在加拿大遇到的那些印第安人部落的生产力水平其实并不比他们落后多少——印第安人以狩猎采集为生,而白人虽然耕作,但大部分生产的粮食也只够自己消费,双方处于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
1832年,英国将魁北克省、新斯科舍省和新布伦瑞克省联合成一个统一的国家,定名为“加拿大”。后来,英国又相继在加拿大设立了其他几个殖民地,包括曼尼托巴省、亚伯拉罕平原省和大草原省等等。
在1867年之前,加拿大的立法机构是英属北美议会,由一个上议院和一个下议院组成,议员均由英王派遣的代理人担任。1867年制定的《英属北美法案》规定,除魁北克省以外,其他的四大省份成立联邦制国家,实行责任内阁,并在政治和经济等方面享有广泛的自主权。
《英属北美法案》同时授予公民以权利,如信仰宗教的自由,发表言论的自由以及集会和结社的自由等。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程,越来越多的欧洲移民涌向加拿大。他们中有的人企图到尚未被发现的地方掠夺土地,有的人则希望能找到一份工作来改善生活。然而,对于原住民来说,这不仅是充满风险的年代,也是他们的领土和国家正式受到侵略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