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探亲签证如何申请延期?
在留资格的延长期限(有效期),原则上由入国管理局根据申请人的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3年,最长可达5年或永久居留资格 ① 在日本的外国人,其“在留资格”是【短期】的,一般以【三个月】为期限。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由“接收单位”向入国管理局提出申请。
② 【长期】的在留资格的申请人,则无需由接受单位代替申请。只要本人亲自到入国管理事务所提出延期申请即可。 ③ “在留资格”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将自动被视为失效;此时该外国人将被视为非法滞留而遭强制遣返。
④ 如果持有有效的在留卡,即便在留资格已经到期但仍在日本国内的“持照者”也不至于被驱逐出境。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得在日本国内改变住居地或者住所,也不能更换工作等等。 ⑤ 以“留学”、“就学”等为目的入境后,所取得的“在留资格”一般为2年的短期;但是,以“技能实习”为目的入境并取得“在留资格”者为5年,此间包括“再留期间”变更的情况在内共可延长两次,每次均为1年。
⑥ 由于【在留资格】的取得是以“接收机关”的申请为前提条件的,因此,“接收机关”必须事先获得有关政府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明方可进行。
⑦ 对于在留资格的种类以及“有效期限”的规定,请查阅“在留资格认定书”以及有关的法律条文。
⑧ 根据日本政府于2009年4月颁布的新法令规定:凡是初次申请赴日“在留资格认定书”时,一律采用电子申请方式。不再发放原版的纸质材料。具体事宜,请务必咨询各所在地的移民事务所或指定代交机构的工作人员。 请参阅:《新在留资格认定的实施》 另外,对于以“家族滞在”和“永住”为目的的“在留资格”,原则上是不允许再次申请延期的,一旦期满就必须离境,除非能提供出符合有关规定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