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签证类型有几种?
目前,建筑工程的计量与计价依据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 1、定额计价法:即以国家的统一定额为依据进行计算。这种计价方式主要用于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所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一些已完工程的结算),以及八十年以来,国家没有发布综合单价或人工工日的单价而按定额规定的基数计价的分项工程项目。由于这类项目大多数工程量大,工期较长,且施工方法不很先进,其价格水平已经不能适应当今市场的需要。因此,除部分已完工程的结算外,基本上已被工程量清单计价取代了。但是,在采用招投标方式的建设工程中,招标人仍须编制标底,其标的组成除应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人工工日的定额基价之外,还应包括措施费和其他费用的计取标准等。投标人则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同时为了便于工程竣工后的结算工作,其投标报价也应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在内。
2、清单计价法:就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是200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新规范)实行后的一种计价办法.它是建立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通过招标将工程造价的基本构成要素--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造价所包含的内容和相应的费用标准确定下来;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建筑产品的造价。它适用于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 具体过程一般分为: (一)招标文件的编制。
(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答疑。
(三)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
(四)评标及确定中标人。
(五)签订合同及备案。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七)现场勘查和变更计量。
(八)工程竣工结算。
(九)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 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依据,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都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也对工程款的结算具有制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