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不想要了怎么办?
谢邀 首先,您需要明确一点,美国移民法对“撤”是有限制的,并不是任何人/任何情况都可以“撤”。 如果您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是通过投资移民方式获得的,那您“撤”的可能性就比较小——因为I-526是要求移民申请必须被批准,申请人必须收到永久居民通知书(Notice of Permanent Residence)和护照信息页复印件才能递交I-407(撤消移民申请)。
另外,通过婚姻取得绿卡的申请人如果配偶单方面放弃美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并恢复单身状态,申请人可以以未婚的状态重新申请移民;但如果申请人为已婚且已经生育,则无法撤销其原有移民申请,即使其回国与原配偶离婚也无济于事,因为中国不是移民国。 那么,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顺利“撤”!但要注意的是,根据美国移民法,一旦申请人撤回了其移民申请,即丧失申请美国签证的资格,即使用其他亲属的签证进入美国,也是违法的。
所以,在决定是否要撤回移民申请前,请务必考虑周全、不要后悔。 因为一旦作出决定就不能反悔。 还有些人为了入籍美国会先申请绿卡,拿到绿卡后再申请公民。但是如果由于某些原因他不想再申请公民了,可以吗?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人如果申请绿卡后又提出撤除该身份的请求,移民局将不予处理,并视为放弃申请绿卡。申请人若不想取得绿卡可以一直拖延下去,直到诉讼期限届满为止,诉讼期限为收到NVC来信开始计算4个月。但是这种方法是有风险的,如果逾期居留被美国海关查到会被请进局子里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