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集团怎么申请条件?
申请成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需提交下列材料至教育局审批: 设立报告(须详细说明开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投资情况,注册地址与办学场地的具体情况等);
设立申请书(须载明申办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住址、联系电话等事项); 学校章程; 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资产来源证明或资金信用证明复印件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场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包括租赁协议和被租赁场所产权证复印件; 校长、教师等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法人不用提供);
教学设备清单。
1. 工商局核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资本金到位证明复印件(银行询征函和进账单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及出租人房产证复印件;
4.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5.所有教师的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