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是什么制度?
新西兰议会制,是介于英联邦政府和西方民主制度之间的一种奇特的混合体。它保留了一部分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又融入了大量的共和元素,被很多人称作“议会共和制”或“半总统制”。虽然称为“共和国”(New Zealand is a republic)但是象征国家对民众的统治的总统一职实际上早已被取消,议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内阁由议员组成并向议会负责。国家元首作为象征性职能的任命仪式至今仍然保留。 简单而言就是国王/女王只是国家元首,无实权;实际权利由众议院掌握(大选产生,每4年一次);而参议院则相当于上议院,有否决权等特权,但没有实质权力。
这种体制的另一个奇特之处在于各党派联盟执政的不稳定性。由于没有固定的政权形式和程序,任何一党单独控制政府的情况都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无论是保守派还是激进派总是力求联合其他利益集团组成有足够多数的联盟,以控制政府。这使得新政权的出台往往经历着复杂的谈判和妥协过程,进而会导致政策制定上的迟缓,但同时也使得各种利益能在新的政权中得以平衡,并能使不同党派在联合执政的过程中取长补短、相互约束从而减少腐败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