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学哪些专业?
目前,我国的公共管理研究生教育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三个学科门类。 第一个层次是硕士研究生,分为两个方向:MPP(公共政策设计)和MPA(公共事务管理); 第二个层次是博士研究生,也是分为两个方向:DPP(公共政策研究)和DPMA(公共事业管理)。 其中,MPP与MPA的培养方案是根据1976年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提出的“公共行政和发展”的概念确定的,主要培养解决发展中国家公共问题的能力。而DPP和DPMA则是根据1980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提出的“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概念设置的,主要是为了培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宏观调控和公共财政决策的能力。
目前,大部分开设公共管理的院校都是按照这两个方向设置相关专业的。
但是有的学校也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传统,对相关专业进行了微调,如南京大学设立的“城市管理”专业和西安交大设立的“健康产业管理”专业就是如此。
还有个别院校增设了其他专业,如中国人民大学设立了“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专业。这些专业的设立体现了不同学校根据社会需求、结合本校优势特色,进行专业设置调整的一种意愿。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不管院校怎么设置专业,其总的原则是不会改变的,即两个原则:一是科学性原则,二是创新性原则。
所谓科学性原则就是课程设置要体现基础性、专业性,特别是研究生阶段,应该突出学术性教育,为今后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所谓创新性原则就是在专业学习中应注重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实践创新和管理体制的创新。特别是在当前国家推进治理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公共管理学界应该做好面向未来的顶层设计,为改革献策献力。 (编辑:马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