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同居关系证明在哪里开?
在澳大利亚, 没有“结婚证”的概念, 所以不存在所谓的“离婚证”或者“未婚证明”。 如果要证明过去感情关系的结束,则需要向法庭申请颁令断绝关系(Division 36 Certification). 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不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声明伴侣关系的终结,比如对方已经死亡、或者对方已经离开澳洲。
但是如果双方希望以现在的婚姻状态为基础,来申请一些和税务相关的优惠,就需要提供当前真实有效的配偶关系证明。 这时就可以考虑向移民局申请配偶签证。为了证明两人是真实的配偶关系,申请人需要准备足以让移民局信服的证明材料。 这对移民申请来说虽然是个难题,但在实践中却并非无法解决。 对于国内申请人尤其是单身申请人而言,可以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了;如果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可以提供当地的结婚签证或居留证件作为证明材料。 但如果申请人是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那么可以考虑在澳重新注册结婚,再持婚签入境。在使馆签证处可以查到之前的注册信息,重新注册时选择的证件类型为结婚,这样既恢复了合法的配偶身份,也解决了证明材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