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的国籍是什么?
以前是英国公民,1983年英裔加民选进入国会后通过《公民法》成为加拿大公民。 这里需要提一下的是,在历史上加拿大曾两次独立的法律身份存在过,第一次是在1927年到1946年间,第二次就是80年代开始到现在。
这俩次独立都有历史原因,第一次是因为二战爆发,加拿大作为英国殖民地要履行中英条约义务出兵支持英国,但战后英国却无力偿还大量国债,因此加拿大人觉得身为英属殖民地,让英国欠债不符合自己的国家利益(要知道二战结束后美国也拒绝向英国清偿战争债务)于是加拿大人在当时总督爵士的领导下,通过《1946年宪法(第二部分)》,即《公民权法案》正式成为一个拥有自己国民身份的独立的国家。虽然拥有了自己的国籍但是外交以及军事上仍然隶属于英国。
到了1980年代初,由于加拿大驻英大使对英女皇不敬导致加拿大人被驱逐出境,加上当时英美两国在阿拉斯加油气资源上的争端,加拿大人民民族主义情绪高涨,要求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收回国家主权的呼声不断。在这种背景下,加拿大人民通过公投以50.5%赞成率通过了《英属哥伦比亚协定》又重新获得了自己的国籍并设立了加拿大移民部(原来归外交部管辖)。
至此,加拿大的国籍问题才终于有了一个完整的答案:过去是英国人,现在是加拿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