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签证什么原因会被拒?
美国移民法规定,K签证是美国与加拿大、墨西哥签署的《北美自由公约》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下的特殊入境方式。 持该签证者可以在美停留期长达三年,而且在此期间不必像其他非移民类签证申请者在赴美后要立即申请转为合法居留身份( Adjustment of Status)才可以开始工作。但需要注意的是,K-1签证申请者必须要在90天内前往美国与签证持有者结婚,且结婚的日期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内或签证有效期前的一段时间内;婚姻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且婚后双方必须维持婚姻关系达至少两年时间才可成为永久居民获得绿卡,否则就会失去非移民身份而被遣返回国,而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离婚跳票”(Run Around the Marriage”) 根据移民局网站上的统计数字表明,2006年共有47,185宗K-1签证申请被批准,比上一年的39,250宗略有增加;2007年为67,432宗,较去年的47,237宗增长41%以上。在获批的签证中大约有四分之三的申请者是来自于中国,其次是墨西哥和美国。 K1被拒原因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者有移民倾向:这一点是几乎所有签证申请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包括K1申请人也一样,所以应该提前做好充足准备以防万一。
2. 对申请者婚姻的真实性和未来婚姻状况表示怀疑:这是由于大多数申请人是通过网络或是朋友介绍认识的,缺乏足够信息使签证官产生疑虑也是正常情况。因此应尽可能提供有关对方的信息以证明你们之间的爱情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3. 美方未婚夫(妻)资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成分存在:这点对于中国人来说尤为严重,主要是很多中方人士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公开自己的真实姓名,或者是为了方便将来离婚而采用假名等,这些都会导致美方未婚夫/妻资料的真实性遭到质疑。
4. 没有充分的经济来源支撑今后的生活:这一点同样适用于所有签证类型,因此在申请时应尽量体现出申请者具有独立谋生能力而非依靠配偶才能生存下去。